2022年05月06日 14:50 來源:海南日報
我省擬出臺便利舉措:進口藥品無須辦理通關單
本報訊 (記者蘇慶明)日前,海南省藥監局起草了《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口藥品通關便利化若干規定(征求意見稿)》,向社會征求意見。
按該規定,進口藥品企業從海南自由貿易港允許藥品進口的口岸進口藥品,向口岸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,無須辦理進口藥品通關單,海關辦理通關手續時無須核驗進口藥品通關單。
上述進口藥品是指從海南自由貿易港允許藥品進口的口岸進口,已獲得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藥品注冊證書的藥品,不包括疫苗、血液制品、麻醉藥品、精神藥品、醫療用毒性藥品、放射性藥品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等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,以及進口藥材,首次在中國境內銷售的藥品,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需進行進口檢驗的生物制品,國務院規定的需進行進口檢驗的其他藥品。
海南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實際需要,公布免核驗《進口藥品通關單》進口藥品清單,為進口藥品企業提供便利。
在監管方面,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與海關建立風險聯合會商研判機制,加強協同聯動,進一步推動信息共享,強化進口藥品安全風險防控。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進口藥品企業開展監督檢查,將進口藥品納入省級藥品抽檢計劃,確保進口藥品質量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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